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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建党字〔2017〕32号印发《合格党员标准、不合格党员”主要表现》

阅读:162 次日期:2017-05-23

潍建党字〔2017〕32号 

关于印发《市住建局系统“合格党员”标准》和《市住建局系统“不合格党员”主要表现》的通知

 
 
机关党总支、局属各单位党组织:
    根据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统一部署,按照“四讲四有”“四个合格”要求,局党委研究细化了不同层次、不同领域、不同性质单位的“合格党员”标准,列出了“不合格党员”主要表现,现印发给你们。
请各级党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员“合格标准”为参照系,主动对照、时时检视、即知即改,真正在信仰信念、纪律规矩、修身律已、责任担当上强起来,结合扎实推进“作风建设年”各项活动,确保中央和省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。
 

附件:
     1、市住建局系统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     2、市住建局系统“不合格党员”主要表现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  中共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5月23日


附件1:

市住建局系统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
 
一、机关事业单位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1、带头学习政治理论、服从组织安排,不妄议党中央、省市委和局党委,不制造传播小道消息,不为各种谣言所惑。
2、带头执行政策决定、自觉遵规守纪,不欺瞒组织,不索取收受礼品礼金,不为各种名利所扰。
3、带头廉洁修身齐家、始终情趣健康。不低级庸俗和无趣无味、不铺张浪费奢侈享乐,不为各种诱惑所迷。
4、带头增强综合素质、提高履职本领,不借口庸懒散浮拖推乱、不损公肥私与民争利,不为各种困难所惧。
5、带头参与城市建设重点工程(工作),努力在一线建功立业,立足岗位创一流业绩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二、国有企业 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1、坚决落实改革不抵触观望,坚决服从指挥不阳奉阴违,坚决维护组织不抱团结伙,坚决狠抓党建不软弱涣散。
2、坚守国资安全不损公肥己,坚守财税制度不谋取私利,坚守招标投标不暗箱操作,坚守用人标准不唯亲唯情。
3、始终明礼诚信不欺行霸市,始终爱岗敬业不滥竽充数,始终先人后己不争名夺利,始终团结合作不散漫逞能。
4、坚持钻研创新不怠惰守成,坚持迎难而上不畏惧退缩,坚持居安思危不贪图享受,坚持争先创优不碌碌无为。

三、学校 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1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、严守党纪师规、规范教学言行,不信谣传谣,坚决抵制散布错误观点的行为。
2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、做到令行禁止、杜绝讨价还价,坚决抵制收受索取财物的行为。
3、积极践行为人师表、突出师德为先、树牢学生意识,不见利忘义,坚决抵制漠视师生诉求的行为。
4、自觉坚持终身学习、突出能力为重,自觉参与教学改革,开动脑筋促进学校发展,坚决抵制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。
   
 四、“两新”组织 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1、主动亮明身份、按期交纳党费、认真坚持组织生活制度,不信谣跟风,坚决反对邪教组织活动。
2、自觉遵纪守法、拥护国家政策、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,不弄虚作假,坚决抵制违法乱纪行为。
3、遵守职业道德、崇尚健康情趣、维护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,不唯利是图,坚决抵制奢侈浪费行为。
4、带头爱岗敬业、技术攻关创新、勇于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,不追名逐利,坚决抵制自私自利行为。
五、窗口服务单位 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1、主动靠前服务,民本思想牢、换位思考细、主仆关系清,坚决抵制生人熟人区别对待行为。
2、依法依规服务,不收受红包、不吃拿卡要,坚决抵制搭车收费服务捆绑行为。
3、周到细致服务,不敷衍塞责、不应付了事、不歧视群众,坚决抵制玻璃门和中梗阻的行为。
4、高质高效服务,政策理解透、群众语言会、一次告知清,坚决抵制解释不清久拖不办行为。
六、离退休党员 “合格党员”标准
1、坚持“五个自信”,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、立场坚定;严守党的纪律,对党忠诚,不编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,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。
2、按期交纳党费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,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、不信谣传谣,坚决反对邪教组织活动。
3、坚持按章办事、自觉遵守所在社区规定,不拉帮结伙无理闹事、不参与违建,坚决抵制违法乱纪行为。
4、尊重妇孺老弱、诚信友善邻里团结,不乱扔垃圾损毁公物、不打架斗殴,坚决抵制奢侈浪费行为。
5、积极发挥余热参与社区管理、关心城市建设,常向组织建言献策,不斤斤计较、不损公肥私,坚决抵制与民争利行为。

附件2
 

市住建局系统“不合格党员”主要表现

 
一是理想信念缺失,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,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,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,热衷于组织、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。
二是政治立场动摇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。
三是宗旨观念淡薄,服务群众意识差,利己主义严重,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,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。
四是工作消极懈怠,不思进取、不负责任、不敢担当,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,落后于普通群众。
五是组织纪律散漫,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不按时交纳党费,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,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,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。
六是道德行为不端,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,贪图享受,奢侈浪费,沉迷低级趣味,生活作风不检点。